|
比选公告时间:2023-11-09 关于办理广铁集团娄底地区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资产移交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单位选聘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比选办法 8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1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2比选人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以北白塘路以东创业创新中心1栋1901号,1921室。 2. 比选项目内容 本次比选项目为广铁集团移交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位于娄星区范围内的121宗资产(以下简称121宗资产)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代理服务。 3.评标办法 3.1选聘单位服务内容: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资产的现状,办理本次委托的121宗资产不动产权证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的登记代理服务。 3.2招标控制价:按照《湖南省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8〕20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代理费标准为3000元/宗。该价格基础下浮50%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3.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法,所需递交资料合格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中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相关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经公司及法人授权并在本地注册登记成立的分公司。 4.2申请人在参加本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8日10:00至2023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文件(密封)。 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意欲报名的请在本公告附件里自行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递交的申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6.申请文件的递交 参选人须在2023年1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7.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9.关于代理服务费支付及办理时间的特别说明 9.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招标人按中标单位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支付进度款,分别按证件办结数量达到到位20%、50%、80%、100%时向中标单位支付进度款。 9.2本项目要求在2023年12月26日之前将清单内“娄底铁路机务段幼儿园、月塘小区幼儿园、地区幼儿园”三宗资产办理到位,2024年3月31日之前将清单内剩余118宗资产办理到位。中标方未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到位,自动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以北白塘路以东创业创新服务平台1栋1901号 联系人:谭海强 电 话:15073860329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申请人须知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办理广铁集团娄底地区(含市区、新化县、涟源、冷水江市,下同)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121宗资产移交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登记代理单位选聘。 2.项目地点:娄底地区(含市区、新化县、涟源、冷水江市) 3.项目概况:广铁集团移交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位于娄星区范围内的121宗资产(以下简称121宗资产)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代理服务。 4.比选单位: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6.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所需递交资料合格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中标。 二、合格申请人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相关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经公司及法人授权并在本地注册登记成立的分公司。 2.申请人在参加本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如申请人代表不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文件说明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及要求,详细编制申请文件,并保证申请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服务内容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资产的现状,办理本次委托的121处资产不动产权证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的登记代理服务。 第三章 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委员会在所递交资料合格的申请人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候选人,(若申请人所报价出现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确定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一、评分标准 最低价中标,所需递交资料合格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中标。 二、评审及合同授予 本次比选不进行现场开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一)申请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检查申请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是否具备。 2.符合比选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3.同一数值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达为准。申请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申请将被拒绝。 4.对于申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比选人可以接受。 5.在详细评审前,评审委员会审查每份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6.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二)申请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审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三)合同授予 1.《比选结果》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比选结果》发出之日起2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申请文件订立合同。 3、中选人为依经公司及法人授权并在本地注册登记成立的分公司享有同等权利与比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申请文件订立合同。 (四)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申请文件作废: 1.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2.申请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比选人如发现中选人的申请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比选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 3.申请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申请有效期不足。 5.验证不合格的。 6.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7.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8.出现申请文件前后矛盾。 9.申请报价超过最高额限价的。 10.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评委组成 比选评委由比选单位人员构成。 四、比选监委 由比选人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申请单位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应按下列格式顺序编写: 1. 申请函 2. 申请保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基本情况 6. 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 (2)申请人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 (4)办公场所证明 7. 比选报价 8. 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文件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字迹工整,任何一页不得涂改、插字、删字。 (4)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5)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装入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予签收。 申请文件的封皮内容如下:
密封袋不得有任何破损及其他痕迹。如果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比选人将不承担申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 (6)申请有效期为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的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本次申请文件资料均不退还。
附件1: 申请函
致:(比选人) (申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的有关活动。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本项目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如果有),我方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如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比选报价签订合同,不因其他任何情况而改变折扣比率。 如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按贵方的委托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比选代理工作。 在签订合同前,贵方的中选通知书连同本函及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与本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保证书
致:(比选人) 1、若我方中选,我方愿意完全遵照贵方的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比选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保证不转让、转包本项目的服务业务。 2、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申请文件同贵方选通知书、以及其他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3、我们对出具的业绩表、人员一览表以及反映申请人实力及信誉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贵方取消我们的申请资格和中选资格。 4、同意从定选日起至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遵守本申请书的各项承诺。本申请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承诺,若中选,本申请书中人员安排不做更换。
申请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章)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项目名称)比选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比选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代表(受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注:1.无申请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附件4: 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办理广铁集团娄底地区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121宗资产移交至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登记代理单位选聘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